2026年5月19日,卢森堡发布大公条例,以修订1985年2月大公条例,内容涉及食品接触用陶瓷铅镉限量要求,该条例已于2026年5月29日生效,修订后的铅、镉限量要求如下表所示:
产品类型
镉迁移量
铅迁移量
不可填充制品,深度≤25mm制品
4μg/dm²
6μg/dm²
所有可填充制品
20μg/L
30μg/L
炊具,容量超过3L制品
7μg/L
10μg/L
作者:胡清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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