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7月8日,瑞士联邦食品安全与兽医局(FSVO)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法规修订案。该修订案已于2026年8月1日生效。过渡期至2027年8月1日。为与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保持一致,此次主要修订了附件2、附件4、附件5、附件10和附件13相关内容,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
- 修订附件2、附件10:新增若干授权物质,或对部分现有物质的使用条件进行了修订。与2026年2月,(EU) 10/2011修订案中新增或修订的授权物质名单保持一致。
- 修订附件4:塑料食品接触材料迁移量合规性判定相关内容,与EU 10/2011保持一致。包括重复使用制品须进行三次迁移测试,以第三次测试结果符合迁移限量为准,且迁移量不得呈递增趋势(即第二次不得超过第一次,第三次不得超过第二次)。如经科学证明迁移量不会增加,且首次测试未超标,可视为符合要求。同时更新奶酪模拟物的选择。
- 修订附件5:再生塑料质量保证体系.明确塑料回收工厂须建立系统性的质量保证系统,包含质量策略手册、输入输出原料控制、关键控制点等要素,且须实施批次评估放行决策。
- 修订附件13:对于双酚A及其类似物,强调须符合(EU) 2024/3190的限制要求。
IQTC提示
瑞士虽然不是欧盟成员国,但其《食品接触材料与制品条例》中的许多要求与欧盟法规保持高度协调。建议出口瑞士企业提前完成相关合规工作,避免影响企业出海。
作者:胡清心